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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规(增值税法规汇总)

可可 2024-12-19 中级会计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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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有哪些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4、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2)在我国境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3)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禁止的,违反者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在司法解释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办理标准》。

跨地区连锁直营店怎么缴纳增值税?

1、如果下属连锁店都是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由公司总部统一纳税,要分别各自纳税。

2、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在直辖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3、在外地缴纳了增值税,印花税在什么地方缴纳 您好!印花税是针对合同缴纳的,在地税缴。印花税应当在树立时贴花,或者按月汇缴,这个在机构所在地汇缴就可以。

4、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二)、(三)、(四)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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