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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地址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及需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武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承办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事项。
武汉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为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为主任袁运强、副主任刘飞鹏。
住房消费类提取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四)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
武汉公积金异地转入指南(条件+流程)
办理条件:职工与武汉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个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满六个月;职工办理异地转入申请时,需准确提供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原工作单位名称、原个人公积金账号等信息。
异地公积金转入条件 您在武汉的单位已建个人公积金账户; 您的武汉公积金账户须正常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 个人账户非集中托管。外地公积金转入武汉操作 办理途经有二种,一是个人网上自助申请,二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现场办理。
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转移的前提条件 广州的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武汉有在缴的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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