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北京亦庄开发区政府部门地址及电话是什么?
- 2、2019年北京昌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北京市财政局
- 3、请问北京市财政局主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电话?
- 4、2020年北京西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北京市财政局
- 5、北京财政部的电话是什么
- 6、北京会计资格证转入
北京亦庄开发区政府部门地址及电话是什么?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博大大厦电话:(010)67866930.位置大约是在靠近荣华中路与科慧路的交界处。公交站:博大大厦 站。
2、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办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大东路与双桥东路交叉路口往西约60米,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市唯一同时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双重优惠政策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3、入驻北京亦庄开发区的企业有德尔福、联合利华和纬晓生物等。亦庄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我就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是分东区和西区,离得也不远。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开发区。
4、大兴区教委电话: 010-81296367 大兴区资料:大兴区,其位于北京市南郊,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大兴区东临通州区;南临河北省固安县、霸州市等;西与房山区隔永定河为邻;北接丰台区、朝阳区。
2019年北京昌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可以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填写个人继续教育申请。证件号码是身份证件号码。输入时请选择半角输入法。首次登录密码为123456。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满24学分后,由本人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版块“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模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第一步,找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密码与验证码就可以进入。
没有问题,继续教育当年可以补以前年度,可以去当地财政局或者网上报,如果今年考出了初级,还可凭成绩单免继续教育。 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参加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
请问北京市财政局主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电话?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电话:(010)6852445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简称资格评价中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设立的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机构。
外省市院校财会类专业毕业生在京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北京市教委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江苏财政局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
2020年北京西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北京市财政局
西城会计人员可登陆北京市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满24学分后,由本人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版块“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模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你好,北京会计继续教育只需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以查看自己的会计继续教育信息。你登录的有错误,你说的用户名和密码是指财政局指定培训机构登录的地址。你想查看自己的继续教育信息。
北京财政部的电话是什么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电话:(010)6852445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简称资格评价中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设立的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机构。
如果是银行卡找回密码,可以带上卡及身份证到银行柜台申请变更密码。自助找回密码方法如下:输入账户名;验证身份;重置密码;完成。
会计人员若无法正常登录系统,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帮助,咨询电话:400-056-0066(工作日:9:00—18:00)。
若手机或邮箱未收到相应的验证码,无法通过“忘记密码”功能修改密码。可以拨打“会计业务”板块里面的“各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咨询电话”咨询重置密码,密码重置后为123456。
北京会计资格证转入
1、第一步,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原财政部门。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2、先在北京会计网上申请 持证人员点击“调出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
3、北京会计证的转入是,在北京会计网上提交转入申请,然后打印出来,带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去当地的区财政局进行当面办理,工作人员在你的证上盖一个戳,转入时间等等就ok了。我刚办理完毕,希望对你有借鉴哈。
4、首先,需要在外地的财政局办理转出。其次,转出手续办好后90天内需要在北京完成转入手续。
5、申请。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辖区内);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受理(即时)。
6、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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